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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忌事项

2025-03-09

 

一、羊肉要求

1.不宜食用反复剩热或冻藏加温的羊肉。

2.不宜食用未摘降除甲状腺的羊肉。

3.烧焦了的羊不应食用。

4.未完全烧熟或未炒熟后不宜食用。

5.不宜用不适当的烹制方法烹制食用。

6.肝炎病人过多食用羊肉,可加重肝脏负担,导致发病。

7.吃羊肉后马上喝茶,容易发生便秘。

8.羊肉温热而助阳,一次不要吃得太多,**同时吃些白菜、粉丝等。

二、禁忌搭配

1.羊肉与醋同食

  《本草纲目》称:"羊肉同醋食伤人心"。羊肉大热,醋性甘温,与酒性相近,两物同煮,易生火动血。因此羊肉汤中不宜加醋。另外,醋中含蛋白质、糖、维生素、醋酸及多种有机酸,性温,宜与寒性食物搭配,与热性的羊肉不适宜。

2.不宜与茶同食

羊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,而茶叶中含有的鞣酸,吃完羊肉后马上饮茶,会产生一种叫鞣酸蛋白质的物质,容易引发便秘。

3.忌铜器:不宜多食烤羊肉串。

   《本草纲目》记载:"羊肉以铜器煮之:男子损阳,女子暴下物;性之异如此,不可不知。"这其中的道理是:铜遇酸或碱并在高热状态下,均可起化学变化而生成铜盐。羊肉为高蛋白食物,以铜器烹煮时,会产生某些有毒物质,危害人体健康,因此不宜用铜锅烹制羊肉。

4.不宜与乳酪同食--二者功能相反,不宜同食。

5.不宜与豆酱同食.

6.不宜与荞麦同食。

7.服用中药半夏、菖蒲时禁忌食用。

8.不宜与南瓜同食--若与南瓜同食,易导致黄疸和脚气病。

9.不宜与西瓜同食

10.不宜羊肉与竹笋--同食会引起腹痛,中毒。

11.不宜羊肉与半夏--同食影响营养成份吸收。

12.不宜羊肝与红豆--同食会引起中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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